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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例分析]三
[案情介绍] 案情 2007年6月2日,被告吴X向原告徐X借款5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。双方约定,借款期限为30天,如果吴X到期不还将承担借款总额的30%作为违约金。后吴X未按期还款,徐X经多次催讨无果,于2007年8月5日向浙江省湖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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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例分析]二
[案情介绍] 案情 2007年6月2日,被告吴X向原告徐X借款5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。双方约定,借款期限为30天,如果吴X到期不还将承担借款总额的30%作为违约金。后吴X未按期还款,徐X经多次催讨无果,于2007年8月5日向浙江省湖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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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例分析]一
[案情介绍] 案情 2007年6月2日,被告吴X向原告徐X借款5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。双方约定,借款期限为30天,如果吴X到期不还将承担借款总额的30%作为违约金。后吴X未按期还款,徐X经多次催讨无果,于2007年8月5日向浙江省湖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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